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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学贷款问题

发布日期:2017-03-17    浏览次数:

 

苏州科技大学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实施办法
1.贷款条件
申请生源地贷款的学生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诚实守信、遵纪守法;(3)参加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并由普通高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正式录取的新生,或在校全日制普通本专科生、研究生;(4)学生入学前户籍与其家长户籍均在贷款申请受理机构所在辖区内;(5)家庭收入不足以支付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基本费用。
2.贷款政策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用于学生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按年度申请、审批和发放,每生每年不超过6000元。对各地、各高校年度贷款发放数实行额度控制,具体数额由省教育厅、省财政厅根据各地参加高考人数和省内高校非毕业班在校生数,于每年3月根据有关政策测算并开行江苏分行同意后下达。
生源地贷款的期限原则上按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制加10年确定,但最长不超过14年。学生在校期间和毕业后2年为“不还本金、只付利息”的宽限期。学制超过4年或应届毕业生攻读研究生学位、第二学士学位的,相应延长宽限期,但贷款期限不调整。
生源地贷款的利息按年计收,起息日为开行江苏分行的贷款资金发放日。贷款利率执行同期同档次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且在每年12月21日根据当日执行的利率水平重新确定一次。
为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财政对其在校期间的生源地贷款利息全额补贴(划拨给银行)。借款人全额承担学生毕业当年9月1日之后发生的利息,并于学生毕业后第3年起按“等额本金法”归还本金。贷款利息每年12月20日结算一次,若有提前还款则仅收取所还本金实际发生的利息,不加收其他费用。
3.贷款申请与审批
    生源地贷款的受理时间原则上为每年7月至9月,具体时间每年7月通过公告发布。借款人申请办理生源地贷款时需要提交的材料有:(1)生源地贷款证明(表样见附表1);(2)填写清楚的贷款申请表;(3) 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学生和1名家长(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学生证(在校生)或录取通知书(新生);(4)学生在代理行开设的金融卡或存折账号。
各县(市、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受理生源地贷款申请,具体负责指导借款人填写借款申请表,审核借款申请人信息和学生贷款申请资格,并在开行业务管理系统录入有关信息。在贷款申请终审通过后,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严格按照开行业务管理系统信息内容填写借款合同。
借款学生凭生源地借款合同及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出具的贷款回执到其所在高等院校办理入学注册手续,并在10月20日前将盖章确认的合同回执原件寄送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否则视同学生撤销生源地贷款申请。
4.贷款发放与支付
11月15日前,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回执信息录入开行业务管理系统,并编制贷款申请汇总表提交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对各地提交的贷款申请进行初步审核后提交开行江苏分行。开行江苏分行按有关程序进行终审,以书面形式将审批结果回复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应及时将终审结果批转各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