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实验室使用须知
为强化专业实验课的教学功能,培养学生创新精神与实践能力,提高教学效果,特制定本规定。
一、专业实验室安全
1. 专业实验室由专人负责水、电、气及消防器材的维护及安全检查并经常进行督察。
2. 各种安全设施不许随意拆卸、搬动、挪作他用,保证其完好及功能正常。
二、专业实验室使用
1. 实验室借用需请示实验室分管院领导批准,与相关实验人员签订实验室借用协议及安全卫生责任书,借用人员须遵守实验室规章条例,接受日常监督。
2. 实验人员要熟悉所有实验药品的理化性质,熟悉所使用的仪器设备性能和维护知识,熟悉水、电、气压钢瓶的使用及操作,必须严格遵守仪器操作规程,按照操作说明仔细操作。
3. 爱护仪器设备,使用前详细检查,使用后要归位,发现丢失或损坏立即报告。未经许可不得动用跟本实验无关的仪器设备及其他物品,不准将任何物品带出室外。
三、实验要求
1. 领用药品时应严格履行登记审批手续,用多少领多少。操作室内不宜大量贮存危险物品,不许存放剧毒试剂。禁止用嘴、鼻直接接触试剂。使用易挥发、腐蚀性强、有毒物质必须带防护手套,并在通风橱内进行,中途不得离场。
2. 实验人员在实验中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杜绝一切违章操作,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中止实验,并及时登记报告。进行加热、加压、蒸馏、减压等操作时,指导老师以及实验人员不得离开。
3. 实验废液回收至废液桶内,并统一回收到指定地方,沾附有害物质的滤纸、称量纸、药棉等应与生活垃圾分开,单独处理。
4. 实验完毕后,要关闭设备电源、关好门窗、整理好仪器设备,并打扫卫生,经教师检查仪器及使用记录后方可离开。
化学与生命科学学院实验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