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与生命科学学院
本科生实验室学生守则
1. 学生进入实验室必须穿实验服,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和纪律,保持安静,严禁喧哗、吸烟、饮食和随地吐痰、乱抛纸屑杂物,保持室内整洁。
2. 学生在实验前应认真预习,明确实验目的、步骤、注意事项,做好预习笔记。对准备不充分的学生,教师可责令其重新预习后再上实验课。
3. 学生必须按时上实验课,有事或生病应先请假。因故缺课的学生可向指导教师申请补做实验。指导教师对不补做的和无故缺课者应予教育,并将该实验成绩以零分计算。
4. 实验课上学生必须专心听讲,服从教师的安排和指导,严格遵守实验操作规程,认真操作,仔细观察实验现象,积极分析思考,正确读数,做好记录,不准草率敷衍、拼凑或抄袭他人数据。
5. 学生实验时要爱护仪器设备,不准动用与本实验无关的仪器设备。使用精密仪器前须严格按规程操作;如发现仪器出现故障,应及时向教师报告,并由教师具体处理,事后要分析原因,凡属违反操作规程导致仪器设备损坏的要按章赔偿。
6. 要节约用水、电、试剂、材料和易耗品等实验物品,反对浪费。浪费实验物品或将实验物品擅自带出实验室者要虚心接受批评教育,情节严重者接受学校处罚。
7.不准进入与实验无关的场所。进入开放实验室做实验时,应遵守《实验室开放管理办法》。
8. 遵守《实验室安全管理规范》,注意实验安全,防止人身伤害和造成财产损失。做易爆、易燃、腐蚀、毒害、辐射、低温、高温、高压、机械操作和有害微生物等实验时,要事先采取防护措施,并严格按规程操作。危害性大的实验必须在教师指导下进行。如一旦发生事故应向教师汇报,并作必要的应急处理,较大事故应保护现场,迅速向校有关部门报告,并如实反映事实真相。
9. 实验完毕,实验废弃物按照指导老师要求收集。将实验物品归放原处,洗刷器皿,做好清洁卫生工作,切断电源、气源,经指导教师检查合格后方可离开。
10. 实验后,要认真按要求写出实验报告,认真分析实验结果,精确处理数据,不得随意更改实验数据。若本次实验失败,应向教师申请重做。